如何宣傳您的網站---10種網路廣告形式

網站做好了,該如何宣傳?
網路廣告的行銷威力日受重視,藉由廣告增加曝光度是絕對必要的,但網路廣告形式何其多,該如何選擇最適合自己公司的呢?且看以下介紹。

橫幅式廣告(banner)
又稱橫旗標題式廣告,較早出現,也是目前主要的廣告形式,通常橫向出現在網站首頁或熱門網頁上端或下端,可連結至廣告主網站。
常見尺寸為468×60和468×80,也有728x90大尺寸。
格式以jpg或者gif為主,現在swf格式也很常見。
播放方式有固定版位式:時間與位置皆固定。 動態輪替式:位置固定,許多廣告輪流播出。

關鍵字廣告(Pay Per Click, PPC)
消費者在網路尋找產品或服務時,會鍵入關鍵字搜尋,在搜尋結果頁面以顯著的位置出現的廣告就是關鍵字廣告。
依照您所購買的關鍵字群組、設定的廣告標題、內容描述,如果與消費者的搜尋字串有一定關連性,廣告就會被顯示。
採點選計費,消費者實際點選時才收費,每個關鍵字的起標價一般為NT$3元,越熱門起標價越高。
有時會有點擊欺騙被濫收廣告費,或同業惡意濫點而引起爭議。
著名的關鍵字搜尋引擎包括:Google AdWords、雅虎搜尋行銷、微軟adCenter與百度。

分類廣告(classified ads)
在網站首頁,如同報紙分類廣告,讓使用者搜尋,因同類的訊息放在一起,方便消費者比較選擇,易有群聚效應。
分類廣告約占廣告總量的15%,僅次於橫幅廣告和關鍵字廣告。
分類廣告以生活實用信息為主,消費者可根據需求主動閱讀,避免強迫推銷受民眾排斥。
網路分類廣告一天只需幾塊錢,也有許多免費的網站,廣告主可以長期刊登。

聯播網廣告
聯播公司結盟數萬至數十萬個網站或部落格提供廣告版面,廣告主可以同時在大量網站及部落格曝光,效果不輸橫幅式廣告,但費用卻便宜許多。
購買廣告時可選擇ROS(全網輪播)方式先找到適合的類別,再集中在表現最好的類別中,收費多採點擊付費制,目前最大的聯播網聯盟為Google Adsense。

網路視頻廣告
具有圖像、聲音、游戲等媲美電視廣告的新型網路媒體形式,網路廣告應該更簡短(不超過15秒)、更令人難忘,才能與電視廣告競爭。
將漸漸成為市場主流,目前為網路廣告的第四大。
多以“廣告點閱次數”來評估廣告效果,如在Youtube等人氣網站上利用視頻廣告進行推廣。

彈出式廣告(pop-up ads)
用戶進入網頁時,會自動開啟一個子視窗的廣告,可提供訊息連結到廣告主網站。
這種廣告,會打斷消費者的瀏覽行為,且因過份泛濫,多數瀏覽器已有阻止彈出式視窗的功能,以阻止插播式廣告的出現。
彈出式廣告不一定會出現在瀏覽器的最上層,有些會在視窗的最底層,或縮少隱藏,在用戶不注意的情況下搜集用戶的上網行為或下載及安裝未經用戶許可的軟體或外掛程式。

按鈕式廣告(button)
使用小型的按鈕(橫旗標題式),可放在網頁任何地方,並連結廣告主的網站。
因面積小可降低廣告成本,讓預算少的廣告主也能購買.另一方面也可將網頁中小面積的零散空位作更好的利用.
常見的格式有125×125,120×90,120×60,88×31四種尺寸,也可購買連續位置的幾個按鈕式廣告,以加強宣傳效果,常見的有JPEG、GIF、Flash三種格式。

電子郵件廣告(E-DirectMarketing,EDM)
將廣告直接郵寄到消費者電子信箱中,雖已氾濫成災,但因免費且仍有一定的效果,依然佔有一席之地。

浮動形廣告(floting ads)
會隨滑鼠游標移動的網路廣告。最常見的是浮水印廣告,會隨著網頁拉上拉下,在頁面跟著上下移動,吸引瀏覽者的注意。有些網站會直接在游標後有一段文字或圖像跟著滑鼠移動,這也屬於浮動式廣告。

文字連結廣告(text ads)
最簡單直接的網路廣告,只需將超連結加入相關文字便形成一個文字連結廣告,例如電子報中插入超連結,現已較少採用。

根據台北市網際網路廣告暨媒體經營協會(IAMA)調查,2009年台灣整體網路廣告營收市場達到69.89億新台幣,較2008年成長16.95%,2010年將挑戰80億大關,如果說『產品知名度就是業績的保證,那麼曝光度無非是知名度的催生劑。』,網路行銷更省事更具效率,在微利時代下,希望能對各位企業主有點幫助。

作者:飛盟廣告設計 印刷 經理/王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