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的基本概念(二)

每個企業主都希望自己的品牌更有能見度、更有影響力。
那麼就不要用賣產品的思維做品牌,品牌精神不是死命地將產品推銷到消費者面前,而是專注於將品牌變成消費者能感受到的溝通方式。


品牌精神
大多由創辦人的理念和價值觀而來,由公司所有員工共同實踐,內外言行一致,成為企業的文化。
企業文化透過產品或服務,傳遞給的客戶,消費者才能真正感受到,看到你的與眾不同,才願意認識你,進而喜歡你。
只有品牌精神簡單明確時,才會明白什麼事能做,什麼事不能做。
困難的是一旦品牌精神和獲利背道而馳時,品牌精神就會受到考驗,倘若屈服於獲利,小心消費者拋棄你時,連聲再見都不會說!
台灣曾有一家服裝品牌標榜全部台灣製造,扶持台灣紡織業,後因銷量爆增,偷偷在大陸生產,違背品牌精神,結果引起企業危機。


品牌個性
品牌競爭激烈,產品好只是必要條件,品牌還必須有強烈的個人特質,才能被消費者記得、喜愛。
沒有差異也沒有意義的品牌,在市場上是沒有存在價值的。差異性不大的產品,更需要強調獨特的個性。
品牌個性可不是標新立異,而是具有內在的深度,將品牌精神用熱情貫穿到產品上,豐富品牌的生命,感動消費者,才真正動人。
如果只是形象好,但精神沒有反映到產品,也沒有太大意義。
哆啦A夢裡每個主角都有鮮明的個性,反而樣樣優秀的小杉,因個性不夠鮮明突出,只能淪為配角。
念書時,最受歡迎的是往往不是品學兼優的乖乖牌,而是功課普普但帥氣逼人的籃球隊隊長。


品牌價值的一致性
廣告大師羅瑟•瑞夫斯(Rosser Reeves)曾花費8200美元為安納辛公司製作一則商業廣告,然後在長達10年的時間裡耗資85億美元重複播放這則廣告。
有客戶問瑞夫斯,安納辛公司在反覆播放這則廣告的10年間,它的700名廣告代理人員在幹什麼?瑞夫斯回答,他們在防止安納辛公司改變廣告。

品牌精神跟人的個性一樣,本質上從小到大都不會改變。
您不能一下強調科技時尚,過幾年又改為平價實惠,這會讓消費者混淆。
維持風格的一致性是經營品牌最難的一件事,你的確得不斷創新,隨著公司成長跟著時代有所不同,但是唯有主軸永遠不變,才能融入消費者心中。
例如;「全聯先生」的精神,始終維持「便宜」的定位,透過廣告的內容及宣傳手法不斷創新,讓消費者年復一年地在熟悉的元素裡,依舊覺得很新鮮。
如果做品牌不能堅守核心價值、願景、以及所要傳遞的形象保持一致,最終將被人們捨棄。


品牌精神位於技術之上
擺脫工程師以突破技術為榮的思維吧!
以前品質代表可靠、耐用,現在講的品質是完美體驗、快樂體驗,不但要重視美學,在視覺有愉快的體驗之外,還要讓消費者用你的產品不僅不會害怕,還會感到驚喜,讚嘆你的產品。


讓小學生也能理解
消費者的接受能力和理解力有限,而且很容易健忘,若希望被牢牢記住,品牌描述就應當簡潔、清晰並不斷重複,才能吸引到更多消費者。
最好的方式是聚焦於1-2個重點,並搭配口號般的簡單訊息,讓每一個人都能聯想到內容。

品牌建設是一套極龐大的系統,真正的品牌廣告不是販賣商品,追求短期的績效,而是創造出讓消費者崇拜的企業文化,死忠的愛好者便不會受到單純資訊的影響。


作者:飛盟廣告設計 印刷 經理/王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