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前您該做的事-企業主該知道的準則

廣告是人與人溝通的行業,沒有固定的表現模式,我們蒐集整理了廣告大師-奧格威、李奧貝納和其他權威人士的名言,以下是身為企業主該知道,也應永遠力行的原則。

基本篇
‧廣告沒有永恆的成功。
‧廣告的唯一目的,就是販賣產品或服務。
‧廣告無法為一個人們不需要、不渴望擁有的產品塑造奇蹟。
  但是,有技巧的廣告人可以將產品原先被忽略的特點表現出來,激起人們擁有的欲望。
‧適度的廣告能使消費者更加認識產品,過多的廣告會引起人們的的厭煩和反感。
‧廣告是真刀真槍的推銷技術,不是純美術,不是文學,不要自我陶醉,不要熱衷於獎賞。
‧沒有好客戶,就不會有好廣告;沒有好廣告,就也留不住好客戶。
  還有,沒有任何一個客戶,會買他自己都沒興趣,或是看不懂的廣告。
  (這點是以廣告公司的立場寫的,這裡的客戶即是廣告業主)


態度篇
‧說實話。任何虛假、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不但有違道德,一旦被拆穿,消費者終將棄若敝屣。
‧即使不考慮道德因素,不誠實的廣告也被證實無利可圖。
‧有益社會,符合公共利益。廣告有模仿和暗示作用,廣告表現應採用健康、積極向上的形式。
‧產品規格、使用資料、專利等應當力求明確,絕不魚目混珠,含糊其詞,這是對自己負責的表現,也是打動消費者的本質力量。
‧絕對不要製作不願意讓自己的太太、兒子看到的廣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不要隨便攻擊其他的廣告活動,不要打落鳥巢,不要讓船觸礁,不要殺雞取卵。


消費者篇
‧佔領市場必先佔領消費者的心靈。
‧源自於內心深處對生活的熱愛和憧憬,與生活息息相關的廣告,才能真正被消費者所接受。
‧顧客視角應當主導廣告的設計和執行。
‧以顧客的利益為優先,如果企業只站在自己的角度,以公司的成長、營業額為主要考量的話,最後一定會以失敗收場。


內容篇
‧廣告只有兩件事:「說什麼」與「如何說」,其他都複雜化了。
‧說什麼比如何說更重要,訴求內容比訴求技巧更為重要。
‧如果廣告活動不是由偉大的創意構成,那麼它不過是二流品而已。
‧尋找商品最大功用是廣告作業中最大的使命。
‧有趣卻毫無銷售力的廣告,只是在原地踏步;但是有銷售力卻無趣的廣告,卻令人憎惡。
‧要單純,要使人記憶深刻,要讓人樂於注意、看得有趣。
‧廣告最大的危險之一,不在誤導群眾,而是讓他們覺得要命地無聊。
‧要有新創意,但有時候那些成功了半個多世紀的基本套路,放置今天,依舊十分有效。


預算篇
‧創意平凡,但有大把的廣告預算,遠勝過絕佳創意,卻只有少許廣告經費。
‧除非你的公司很大,廣告預算很多,否則不要做形象廣告。
‧沒上過檔的廣告,做得再好,都永遠無法創造銷售。


作者:飛盟廣告設計 印刷 經理/王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