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安全標章BSMI標章規定

「BSMI」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的縮寫,是國家最高商品檢驗機關。
為維護商品安全性,保護消費者安全,凡是公告為強制檢驗的商品,無論國內製造或國外進口,均需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貼上「商品安全標章」,才能在市面上販售。


商品安全標章有2種:

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製:
由字號(J)CI+流水號組成。檢驗合格後,業者向標準檢驗局申購,自行貼上。
商品安全標章BSMI

二、業者自行印製:

由圖示+字軌(R、D、T、Q、M)+指定代碼5碼組成。識別號碼,除另有規定外,應緊鄰基本圖式之右方或下方
商品安全標章BSMI

依商品特性及風險,有不同檢驗方式,分別以字軌R、D、T、Q、M表示。


「R」驗證登錄:
長期生產同型式產品的業者,產品經第三者檢驗符合標準,取得驗證登錄的商品,證書效期內不須再報驗,廠商須負責後續產品品質的一致性。
適用:電器、電子、電腦資訊產品,(如:充電器、鋰電池)、建築裝修耐燃材料、瓦斯器材、嬰兒用品、電動手工具、玩具、壁掛式陶瓷臉盆及個人防護用具。


「D」符合性聲明:
廠商依據標準自行檢驗,控管品質,聲明產品符合標準。
適用:文字處理機、電動打字機、計算機、收銀機、電腦零組件、主機板及各項內插卡、數位相機、數位攝影機、硫化橡膠管、太陽眼鏡。


「T」型式認可:
某一型式的商品經檢驗合格,取得證書後,後續該「相同型式」的商品,就可申請本項簡化程序,免除每批檢驗。
適用:直流電子產品、電腦資訊產品、瓦斯爐、瓦斯罐、拋棄式及簡易型打火機、木製品(層積材、合板、粒片板、木質地板、中密度纖維板、集成材)等。


「Q」管理系統監視查驗商品:
取得標準檢驗局認可的管理系統驗證後,就可以自行副署簽發查驗證明。
適用:水泥及防火塗料。


「M」監視查驗經核准自行印製者:
有較高安全衛生顧慮,且具通關時效之商品,須另外加註產品的批號,如果產品有問題的話,可以容易追蹤。
其他經標準檢驗局核准由報驗義務人自行印製者。
適用:玩具及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 、寢具、毛巾、內衣等紡織品。


「C」逐批檢驗及監視查驗:
針對安全要求較高,品質較不一致的商品,實施逐批檢驗。

標示方式:
應於商品本體標示商品檢驗標識,每一個產品皆須貼製。但商品本體太小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無法標示時,得依下列方式標示:
一、有包裝者,於最小單位包裝標示。
二、無包裝或其包裝不適宜標示者,以繫掛方式標示。
三、不宜以前二款方式標示者,置於包裝內。
四、以其他經標準檢驗局核准之方式標示。
於網路販售時,應於網頁上標示正確、有效之商品檢驗字號「BSMI字號」。


作者:飛盟廣告設計 印刷 經理/王焜台